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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提醒驾驶员:清远市区17个路口有"电子眼"
  • 来源:驾照网    2013-03-11 16:46

  “碰”的一声,一辆小轿车和一辆摩托车于市区某要道发生碰撞,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,指责事故是由对方引起的。接到报警后,警方迅速勘察了现场,发现该路面属于智能电子监控系统(俗称“电子眼”)的覆盖范围,于是警方找出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,通过画面的显示,证实是由于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变线导致与小轿车碰撞,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摩托车司机。

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一民警介绍,以前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时,警方主要是通过当事人和目击证人的证言,以及现场及车辆碰刮痕迹等勘查取证工作后进行判断,有时会出现难以判断的情况。自从去年12月15日正式启用智能电子监控系统后,该系统最主要的功能是对主要路口全天候监控,对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拍摄。只要回看监控录像,事故的起因经过、当事人的谁是谁非全部一清二楚,有效地提高了案件的侦破率。据悉,市区内设置了监控系统的17个路口,主要是城市中心及主要出入口,均按公安部要求设置了符合国家标准的“交通违法拍摄路段”的标志,分别为:横荷路口、人民路口、华冠路口、嘉华路口、侨丰路口、天湖路口、倾城摩尔路口、桥北路与凤城大道路口、博爱路口、北江渔村路口、东城先锋桥头、东岗路与凤城大道路口、公路局路口、环保局路口、江滨公园路口、银英公路与清佛公路路口、龙塘路口。

  那么,设置了监控系统的路口与以往相比交通情况如何呢?该大队民警告诉记者,由于这17个路口附近都设置了“交通违法拍摄路段”的标志,途经的司机也知道如果自己违法会被拍摄而更加谨慎驾驶,所以这三个月的交通事故率比以往有明显的下降。

  不过,也有市民反映自己开车“正常行驶”右转通过路口时却被拍了,这又是怎么回事呢?记者在市区交警大队了解到,在创建“平安清远”工程中,为了降低人车抢道现象诱发交通事故的几率,在环保局路口四个方向、江滨公园西往东方向、天湖路口北往南方向、东城先锋桥头南往北方向这四个路口设置了清晰、完整的“红灯亮时禁止右转弯”交通标志,可是不少驾驶员由于长期的驾驶习惯,在红灯亮时依然习惯性地右转弯,结果就被抓拍到了。“我们也接到不少市民的反映,说交通信号灯旁边的‘红灯亮时禁止右转弯’字体太小,而且距离又远,根本看不清。针对这种状况,我们后来又在相关路口增设了一个竖向的交通标志,字体更大更醒目。”市区大队一负责人如是说。

 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看清交通信号的指示,在通过路口前按照路面上的导向标线按规定车道行驶,在一些不规则的路口,由于路口设置没有十字路口完整,会出现无左转弯或右转弯车道,这种情况就要求驾驶员选择好方向按规定车道行驶。同时,驾驶员也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,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行车意识。(记者 刘厚斌 黄慧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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